1. 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辦理相關業務。
2. 每年度徵件一次。
3. 徵件(11月至12月)→教育部公告審查結果(7月)→執行(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
4. 計畫主持人條件:申請學校之現任專任人員、專案教學人員;獲經學校聘任為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及技術教師。
5. 每案每年最高補助以新臺幣五十萬元為限。
6. 獲補助計畫主持人應配合出席教育部或教育部指定之專案辦公室規劃,參與諮詢、座談或成果交流等教學社群活動,參與成果交流會情形將納入後續計畫審查之參酌。
承辦單位:教務處教學及發展中心
承辦人員:謝采融 計畫助理(分機31180)
常用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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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申請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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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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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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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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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教育部徵件說明會資料 |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的現況(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總主持人 黃俊儒教授)
●系統操作及常見問題(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協同主持人 陳宏彰助理教授)
●教師支持措施介紹(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專案辦公室 洪萱芳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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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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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系統操作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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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編列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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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倫理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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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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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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