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校「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如附件一)及112年度高教深耕計畫辦理。
二、 「創新教學方法」補助注意事項摘述如下:
(一) 補助評選標準請參閱辦法第四條。(其中有關須符合培養學生九大核心素養之一,摘錄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書九大核心素養如附件二)。
(二) 每學期至多補助60案為原則。
(三) 審查通過者,每案補助業務費至多新臺幣3萬元為原則。
(四) 獲補助之教師,須申請最近一年度之教育部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五) 獲補助者須於課程執行結束後一週內,繳交創新教學成果報告,並可提出獎勵申請。獎勵遴選頒發獎勵金,特優獎4萬元、優良獎3萬元及佳作獎2萬元(每獎項至多三名為原則),以累計獎勵三次為限。
(六) 教學創新績優獎:已達上開獎勵三次者,仍得申請績優獎評選,每學期至多獎勵二名為原則,獎勵金5萬元。
三、 「教材、教具製作獎勵」注意事項摘述如下:
(一) 依據<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第十四條評選資格:教師近三學年度內製作完成之創新教育課程、創業教育課程或其他突破傳統教學方法之課程教材、教具。
(二) 每學年至多獎勵3案為原則。
(三) 審查通過者,每案頒予「優良教材、教具獎」,頒授獎狀一紙,獎勵金至多新臺幣5萬元。
(四) 商品化、產業化研發或推動成果,能融入教材或教具設計者,優先獎勵。
(五) 獲獎勵之教具製作複製另行補助業務費,並以新臺幣5萬元為上限。
四、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7月14日(五)中午12時止(逾時不候),請填妥創新教學方法補助申請表(如附件三)或優良教材、教具獎勵申請書(如附件四),檢附電子檔上傳計畫申請系統。
電子檔 |
創新教學方法課程補助 請將檔案上傳至:https://higheredu.nkust.edu.tw/service/upload?pid=72 (申請表最後一頁請利用PDF數位簽章,或簽章後掃描檢附。) |
承辦人 鄭宜安助理 #31186 |
優良教材、教具製作獎勵 |
||
紙本 | 不收取紙本。 |
五、 參考資料:
創新教學方法課程補助徵件簡報(如附件五)
優良教材教具製作獎勵徵件簡報(如附件六)
若有其他疑問歡迎洽詢創新教學方法、優良教材教具製作承辦人:鄭宜安助理,分機31186,信箱ann0124@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