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遠距教學實施及評鑑作業要點」辦理(附件一)。
二、113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開設之遠距教學課程,需先提送開課系/院級課程委員審議後,再送校外委員審查,詳如下:
(一)欲開課教師,敬請配合開課單位「系課程委員會」召開時程,填具下列資料,逕送至各院系所辦公室,以俾利提案至「系課程委員會」及「院課程委員會」討論審議:
1.申請書及教學計畫大綱(附件二)
※請使用11109修正版表單
2.前次開設該門遠距課程之教學意見調查量化值與學生質化意見
3.本校遠距教學課程著作權切結書(附件三)
(二)各系、院課程委員會審議前開說明(一)申請資料,並依要點第五點第六項及第九點第二項參考前次該門遠距課程教學意見量資料與成果報書審查結果予以審查,業獲同意開設之遠距課程,敬請各院於113年4月11日(星期四)前將上開教師申請資料暨院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寄至教務處教學服務組信箱(cdoffice01@nkust.edu.tw),以進行後續校外審查事宜。
(三)教務處於校課程委員會審查前,將欲開設遠距課程資料提校外委員審查,達三分之二以上審查委員推薦之課程,並經校課程委員會及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始得開授。
(四)教師申請開授遠距教學之課程如有下列情事之一,授課教師一年內不得申請開授該門課程為遠距教學課程:
1、未經專案簽准異動而改採非遠距教學課程
2、前一學年該門遠距課程之教學意見調查量化值未達三點五
3、未繳交成果報告書
三、敬請各院系所辦公室協助提醒所屬師長,如欲申請113-1學期遠距教學課程,敬請填妥說明二相關申請資料,於系課程委員會議前送至系辦,並請各開課單位於系課程委員會與院課程委員會中提案討論。
四、如進行遠距課程中因授課需要而使用他人著作內容,敬請留意著作權法相關法規,以避免侵害他人權利,有關教學相關之著作權,提供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主題網之常見問題網址: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lp-919-301.html供參。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林玲萍
分機:31154
e-mail:s42630@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