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11月13日科會產字第1120075550號函辦理。
二、旨揭申請案相關資訊彙整如下,敬請有意申請的師長於校內截止日113年1月8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應於線上申請系統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聲明。
(一)計畫執行期限:113年6月1日起至114年5月31日。
(二)合作企業出資規定:
1.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之金額,且配合款不得低於新臺幣25萬元。計畫屬人文領域者,其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0%,且配合款不得低於新臺幣20萬元。
2.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
3.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3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本校並無專業鑑價人員可評價合作企業設備,故請合作企業委請其會計事務所鑑價並提供證明,並經校內行政程序簽報核准提出申請。)
(三)計畫主持人費需編列於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研究人力費內。
(四)計畫未獲通過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五)各類書表請至該會網站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六)檢附計畫徵求公告及計畫申請書格式,詳細計畫內容、申請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項等請參閱附件或至國科會計畫徵求專區查詢。
(七)本案聯絡人:
1.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該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2.計畫規定如有疑義,請洽該會產學處,電話:(02)2737-7740王小姐、(02)2737-7279吳小姐。
※各項計畫敬請於校內截止日前提送申請,俾利後續函送申請作業,如有任何問題,請事先告知本處計畫營運組承辦人。
研發處 敬啟
聯絡人:張倪綸
分機:12753
e-mail:97pauline@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