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央研究院112年8月16日學術字第1121401647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訪問研究性質分為以下兩種:
(一)進行專題研究。
(二)研發特定技術。
三、本梯次受理之訪問期間為113年1月至12月,訪問期限為2個月至6個月,並得酌領研究獎勵金。
四、申請人須獲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公假或寒暑假期間至該院從事短期訪問研究(非寒暑假期間或兼任行政工作者,請提送服務單位休假證明);如訪問期間因故離院,應向接受來訪單位請假,該院得按比例扣除獎勵金。
五、訪問研發成果之歸屬,應依該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六、本案自即日起至112年10月4日(三)止受理線上申請,敬請有意申請之教師至中央研究院學術服務管理系統填寫並上傳相關資料後,列印申請書1式3份,於112年10月5日(四)下午5時前送至本校研發處計畫營運組,並請來電告知承辦人尤小姐(分機12755),俾利彙整函送申請。
七、檢附中央研究院來函(附件1)及作業要點(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