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1學期「探究式教學」補助徵件,即日起至113年7月15日(一)上午8:00,歡迎師長踴躍投件!
一、依據本校「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如附件一)辦理。
二、「探究式教學」課程補助注意事項摘述如下:
(一)須由本校專任/專案教師提出申請。
(二)每門課程須以探究式教學模式執行至少六週。
(三)審查通過者,每案補助業務費至多新臺幣3萬元。
(四)補助審查由教務處邀請三至五名校內外專家評選,補助結果另行通知。
(五)獲補助之教師,須申請最近一年度之教育部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六)獲補助者須於課程執行結束後三週內,繳交探究式教學成果報告、成果影音,並提出獎勵申請。獎勵遴選頒發獎勵金,特優獎4萬元、優良獎3萬元及佳作獎2萬元(每獎項至多三名為原則),以累計獎勵3次為限。
(七)探究式教學績優獎:已達上開獎勵三次者,仍得申請績優獎評選,每學期至多獎勵二名為原則,獎勵金5萬元。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15日(一)上午8時止,請填妥探究式教學課程補助申請表(如附件二),申請表請利用PDF數位簽章,或簽章後掃描檢附上傳至高教深耕網站,不收取紙本申請表。
●申請表上傳連結:https://higheredu.nkust.edu.tw/service/upload?pid=111
四、溫馨提醒:依本校「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每門課程為一案,每位教師每學期最多以申請一案為限。故「創新教學方法」、「PBL」及「探究式教學」三個專案,敬請老師擇一申請。
五、參考資料
●探究式教學課程補助徵件簡報(如附件三)
●徵件相關說明影片請點我
●探究式教學申請-教案設計表參考範例(如附件四)
若有其他疑問歡迎洽詢探究式教學法承辦人:
藍淑榕助理,分機#31197,信箱:sharonlan@nkust.edu.tw。
鄭宜安助理,分機#31186,信箱:ann0124@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