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延攬及留住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支應原則」(附件
二、113學年度教學類彈性薪資申請通知業於113年8月1日、
(一)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定額獎勵金:
1.申請方式:教師無須提出申請,依據教育部公告名單給予獎勵。
2.適用對象:最近一學年(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
3.獎金額度:計畫主持人每月核發新臺幣四千元,
4.獎金發放期間: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共
(二)計點制獎勵金:
1.適用對象:本校現職專任或專案教師。
2.申請期限:113年8月1日(星期四)至10月1日(星期二
3.申請方式:
(1)敬請填妥本校「113學年度獎勵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
(2)請於113年10月1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將申請
4.獎金額度:依遴選委員會核定點數分為卓越級每月一萬二千元、
5.113學年度計點制獎勵之績效採計及獎金發放說明如下:
(1)績效採計期間: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共
(2)獎金發放期間: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共
三、本獎勵案申請說明及計點審查標準可參考附件四,
四、獲得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教師,應於每年8月31日前繳
五、另本校置特聘教授及講座教授,如教師同時獲本獎勵,
六、本案獎勵金由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項下經費支應。
七、若對本校113學年度獎勵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申請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