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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通知--本校112年度教師進行國際產學合作補助作業受理申請,請有意申請之教師於112年3月3日(五)前向產學處提出申請書電子檔,請查照。
日期:2023-02-06

一、依據本校鼓勵教師進行國際產學合作實施辦法辦理。

二、檢附實施辦法及申請書格式各1份。

三、實施辦法重點說明如下:

(一) 合作區域以政府新南向政策實施國家優先,其餘國家次之,但不包括中國大陸、香港、澳門。

(二) 補助及獎勵措施,分二階段進行:

1. 種子階段:由教師提出申請計畫書,經審查委員會評選通過,每年度視預算編列經費情形選出數組教師團隊或個人,同一合作對象以至多補助二年為原則,每組給予最高新台幣8萬元做為種子基金,補助做為該組人員洽談國外產學合作之準備經費。包括國外差旅費、業務費、助理費等,其中國外差旅費至多為補助經費之50%

2. 啟動階段:與國外業者完成合約簽訂且經費已開始撥入學校者,可逕行直接申請啟動階段補助,經委員會審查後每年視預算編列經費情形予以獎勵,每案至多給予簽約金額25%之業務費,最高新台幣40萬元。

(三) 經費執行期間除計畫管考單位另有規定外,原則執行至當年度11月底止,結案時未執行完畢之補助款需繳回。

(四) 獲補助教師須繳交期末報告,未能達成者,次一年度不得提出本獎勵申請。

四、欲申請112年度補助者,請於33()下午5時前 Email申請書電子檔至產學處(jennifer0612@nkust.edu.tw)俾利完成申請程序,逾時不予受理。

 

產學營運處 敬啟

聯絡人:鍾岱倩

分機:31415

e-mail:jennifer0612@nk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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