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客風潮──從「想」到「做」
「Maker」中文稱作「創客」、「自造者」,是當代潮流趨勢中最被熱烈討論的一環,同時也被視為是啟動未來創新的重要角色。從過去單向「想」的學習模式,欠缺「實作」的學校課程,到今日創意創新成為競爭主體的時代來到,翻轉了傳統觀念。從校園開始,鼓勵更多的創客出現,讓他們學會思考,學會分享,更學會動手自造。
創客微學分
1.為發展主題式學習模組,增加學生修課彈性,本申請辦法適用本校全體教師(兼任老師需已聘屬於院系),歡迎老師踴躍規劃開設「創客微學分」課程。
2.微學分課程開課學分數為0.2學分、0.5學分或1學分,0.2學分授課4小時,0.5學分授課9小時,1學分授課18小時,請見附件一「高科大創新創業發展處開設創客微學分要點」。
3.課程規劃需以密集且短期內的上課時間與日期修讀完,且需以實作課程為主,非講授型課程規畫;開課相關經費請依實際所需編列,每案至多補助2萬元。
數位快製及類數位快製
1.為結合本校創夢工場與創客基地之數位製造機具,培育學生具備數位設計與快速製造原型的能力,歡迎本校專任(含專案)提出開設本處數位快製或其他院系實作課程之申請。
2. 經審查通過者,本校專任(含專案)教師提出開設本處數位快製之申請,每案補助業務費至多新臺幣4萬元為原則。
3.以其他院系實作課程申請者,該課程學分數須為3學分授課五十四小時,請見附件二「高科大創新創業發展處類數位快製課程補助要點」。其他院系開設實作課程之申請,每案補助業務費至多新臺幣1萬元為原則。
3. 課程應結合使用本場域實作設備,實作時間至少六週,且至少涵蓋兩種工坊場域與設備,並將實作成品呈現於教學成果報告中。開課相關經費請依實際所需編列。
4. 同一教師每學期至多申請一案補助。
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期限為114年4月23日前將申請資料(如附件三、四)送至第一校區創新創業發展處。
2.獲補助之教師義務詳如要點說明(期末教學成果報告如附件五),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來電,謝謝。
創新創業發展處 敬啟
聯絡人:李佳潔
分機:38101
e-mail:Janine@nkust.edu.tw